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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况: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91年5月,由全县第一次残疾人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,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的成立,是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标志,也表明了残疾人事业已经列入国家总体发展的大局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人事部、组通字(1999)37号文件精神,各级残联机关参照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进行管理,县残联为正科级事业团体,已成立综合办公室、残疾人就业管理所、康复部、群宣部、代步车管理办公室等机构,机关编制12名,直属单位编制5名。
职责:县残联集“代表、服务、管理”三种职能为一体,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,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利,为残疾人服务;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,动员社会力量,协调部门发挥残疾人群体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的作用,促进和发展残疾人的康复、教育、就业、扶贫、文化生活、法制建设、社会服务及福利事业,弘扬人道主义,沟通政府、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,动员社会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。
成就:县残联自成立以来,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上级残联的指导下,在广大残疾人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,通过自身的积极努力,有效地促进了我县残疾我事业的发展,为我县残疾人带来了切实的利益,几年来,把残疾人的劳动就业工作放在第一位,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248人,创办福利企业21家,安排残疾人500多名,扶持个体种养业2700余人,培训残疾人代步车482人,建立推拿院8所,从业人员32人,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254例,小儿麻痹矫正手术627例,接受残疾人康复咨询800多人次;同时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,在参加历届省、市残运会共取得30枚金牌、11枚银牌、10枚铜牌的好成绩,并获得温州市第二届残运会组织奖。我县的聋哑人林玲、刘海莲还被浙江省残疾人艺术团招收为舞蹈演员。为了完善基层残联组织建设,于1990年在全县34个乡镇建立健全了基层残联组织,增加了第一线力量。
发展趋势:一是树立新残疾人观,提高残疾人整体水平,增强残疾人参与意识;二是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,为维护残疾人实现各项权益提供根本保证。步入二十一世纪,我县的残疾人事业将会进一步发展,并且向全方位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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